近日,贺州市财*局发文通知市本级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内容如下:本次公开主体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拨款的部门和单位(包括所属单位)都应当公开部门预算。所有使用财*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和单位(包括所属单位)都应当公开财*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为各单位经市财*局批复的年部门预算,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部门概况、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名词解释。
通知要求,预算公开应当以*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等方式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此外,公开的渠道还可以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府公告等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市财*局预算科在部门预算批复20日内统一在贺州市人民*府门户网站“财*信息部门预算”板块公开,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作者:陈志荷
编辑:李慧
校对:陈灏
审核:*月新
总监制:莫国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