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公安局门前路段,原本宽敞的人行道突然间划上了停车位,停满了小车,严重影响了行人通行。这样的情况是为便民?还是私自划线占用人行道停车?
有网友最近散步发现,公安局旁原本很适宜市民散步的人行道被划上了停车位,经常停满了车,已经不能放心在上面行走了。于是,市民在贺州新闻网网络问*平台提出了疑问。
问题如下:
请问在人行道上划停车位有*策依据吗?
请问这些停车位的目标用户是谁?(我相信不是给派出所或拐个弯的出入境办事大厅的办事群众用的)
前段时间交警还在马路上查违章停车,这里却不征求市民同意划线占用人行道停车,请问算不算双标?
斑马线前刷上大*字提醒司机礼让行人,这里却让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影响行人走路,请问是否符合创建文明城市精神?
对网友提出的疑问,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9月3日做出回复,并就疑问一一解答。
李某某网友: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市交通管理的关心。年8月31日,你在贺州新闻网网络问*栏发贴“为什么要在公安局门旁的人行道划停车位影响行人通行?”,对贺州大道市公安局附近人行道施划停车位存在疑问,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问题1的答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关于问题2的答复:城市道路路边停车位都是面向大众,供所有人使用的,在市公安局前施划停车位,一是白天方便前来上班及办事群众停放,二是方便晚上附近居民停放。
关于问题3的答复:停车位的施划,由审批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考察批准,施划部门落实即可,征求群众意见不是必须流程。
关于问题4的答复:在市公安局前人行道施划停车位是经过科学研讨分析的,首先该人行道确实够宽,在满足行人通行的前提下,仍有条件施划停车位,而且该人行道就算不施划停车位也会被车辆乱停乱放占用,为满足市民停车需求,在该处施划停车位一是为了群众有位可停;二是为了规范停车,避免无序停放从而影响通行。在市公安局前人行道施划停车位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满足群众需求,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正是符合创建文明城市精神、打造文明和谐交通工作要求。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9月3日
编辑
程仔
审核
王晓鲁
来源:贺州市网络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