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EPA发布HFO-1234yf制冷剂新用途规则
12月17日讯
美国环保署(EPA)已经发布了关于HFO-1234yf重要新用途规则(significant new use rule,缩写SNUR),该项规则根据有*物质控制法案(TSCA)制定。规定具体内容如下,HFO-1234yf只能作为制冷剂应用于新的机动车,而该物质其他任何用途必须由美国环保署审批。
在今年年初汽车服务协会(ASA)给美国环保署的一封信中,汽车服务协会(ASA)表示了对HFO-1234yf的关注,认为该物质对于接触处理的工作人员会有一些风险,特别是对于那些非专业人士或者DIY消费用户。由于HFO-1234yf具有低可燃性,汽车服务协会(ASA)要求美国环保署对所有HFO-1234yf的购买者提供包括认证和设备使用要求。
根据SNUR要求,准备生产、进口或者加工HFO-1234yf的相关人员,如果要应用HFO-1234yf制冷剂意外的新用途,需要在至少90天以前通报EPA。EPA认为,这种做法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这种化学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危害。通报能够给EPA提供评审新用途所需要的时间,如果需要,将在新用途使用开始前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行为。
环保署目前正在考虑拟定一项法规,即根据重要新替代计划(SNAP)允许HFO-1234yf在新的机动车上替代R-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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