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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7/29 10:57:00

视法律文书为儿戏 当事人受到法律严惩


收到法院的裁定书后,他却无视法律规定,将被依法查封的房屋转让给他人。事后,让他没想到的是,司法机关果真对他动起了真格。近日,开化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对这位“牛人”提起公诉。


2007年11月21日,开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裁定:查封被告人杨某所有的、坐落在开化县苏庄镇的房屋一套,并于当日将该民事裁定书送达杨某。过了几天,在未经法院准许的情况下,杨某擅自将被查封的房屋以245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姜某,并陪姜某一起到土管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后将转让房屋所得用于归还贷款及他用。2008年2月15日,开化法院做出裁定:拍卖被执行人杨某被查封的房屋,当执行人员赶赴执行时,却发现房屋早已被变卖。杨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为严肃法纪,法院及时将此案移交给了侦查机关。


侦查机关介入了,意味着该案已经由最初的民事纠纷演变为刑事案件。迫于各方压力,2009年8月24日,杨某向法院缴纳了所有执行款和费用。次日,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表示,杨某的执行款虽然分文不少地还上了,但其故意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致使法院执行受阻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司法权威,同时触犯了我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接下去,等待杨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 新兵 朱科  徐肖富)


:郑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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